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河源市鴻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作業本及筆記本25噸、包裝盒5噸、說明書15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3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區高新二路163號創業服務中心,郵編:517000,聯系電話:0762-3838299,傳真:0762-383829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市鴻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作業本及筆記本25噸、包裝盒5噸、說明書15噸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市鴻葉印刷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源市高新區創業大道東與力王大道交叉口東南120米處(承信服裝(河源)有限公司)旁邊 |
環評機構: | 佛山市安托亞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河源市鴻葉印刷有限公司年產作業本及筆記本25噸、包裝盒5噸、說明書15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區創業大道東與力王大道交叉口東南120米處(承信服裝(河源)有限公司)旁邊,為租賃經營。項目總投資150萬元,總占地面積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1350平方米。項目建成后擬年產作業本及筆記本25噸、包裝盒5噸、說明書15噸。項目勞動定員10人,均在廠內住宿、不在廠內用餐。項目年工作天數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河源市明珠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加強生產廢氣收集處理。印刷、擦拭清潔、潤版、過膠覆膜、過裱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氣筒排放;少量的裝訂廢氣、裁切粉塵呈無組織排放,加強車間通風,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項目VOCs排放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時段標準限值及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特別排放限值;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先選用低噪音的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并采取減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換活性炭,廢活性炭、廢潤版液等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要求;廢包裝材料、廢邊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報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